面向对象原则
面向对象设计六大原则
单一职责原则
单一职责原则(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),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。
简单点说,一个类,最好只负责一件事。
开放-封闭原则
开放-封闭原则(Open Close Principle),软件实体(类、模块、函数)等应该可以扩展,但是不可修改。
对于扩展是开放的;对于更改是封闭的。
里氏替换原则
里氏替换原则(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),子类可以替换父类。
依赖倒置原则
依赖倒置原则(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),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,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。换言之,要针对接口编程,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。
关键点:
-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,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
-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
-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
接口隔离原则
接口隔离原则(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)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,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,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。
- 客户端不应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
-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
迪米特原则
迪米特原则(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)又称最少知识原则,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。
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调用的类知道得最少,类的内部如何实现、如何复杂都与调用者或者依赖者没关系,调用者或者依赖者只需要知道他需要的方法即可,其他的我一概不关心。